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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机电教授,YMT,日本千叶博士,教授
海豚,英国留学管理博士学历
LB,经济管理博士英国交流
maomao,经济硕士管理博士
陈先生,湖南计算机博士,7年教育经验。硕士研究生导师。
BJX,上海交大计算机博士,发表40多篇核心学术论文,
电子计算机类博士,3人组合
LLBZY,5人,工程,园林,农业生态中科院博士,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
浙大,管理硕士,英语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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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浙江,管理学博士,经济学硕士,擅长管理,金融、宏观经济、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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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擅长写作金属材料领域的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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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硕士,男,35岁,擅长工科土木工程,房建,园林,市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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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某著名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某著名医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为妇产科护理,以多产,高速,高质量著称。
kerry,北京某著名大学教师,擅长教育类论文。
时间:2019-09-27
摘要:对识别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问题一直以来是国际私法中一个长久的问题, 对于识别的对象和证据等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已为国际条约和各国立法普遍采纳, 成为外国法被排除适用的领域。在我国法律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问题的识别没有明确作规定的前提下, 法院可参考涉及国外因素的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识别的规定和程序问题, 按照我国程序法的法律适用规范, 适用我国程序法审理程序问题。
关键词:涉外民事诉讼; 程序问题; 识别; 法律适用;
一、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涉及到外国因素的民事诉讼, 涉外因素主要包括: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国外的人或者无国籍的人;发生民事案件关系涉及的物, 比如财产、争议在外国范围的;民事纠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到国外因素的民事纠纷等案件通过取证、审判、仲裁和执行所适用的程序。涉及国外纠纷等民事案件和一般的民事纠纷有着很大的不同。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外国因素的民事案件时, 若审理过程中有特别规定的, 就可以适用特别规定;若没有特别规定的, 就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 它都是以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为导向, 遵循基本原则。
二、如何识别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问题
对识别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问题一直以来是国际私法中一个长久的问题, 对于识别的对象和证据等问题存在不同看法。国际私法中的识别是指依据的法律观点或概念, 对有关事实作出分类或区分, 将它划分到特定的一项法律内, 来确定应该采用哪种法律适用规范的识别过程[1].因此, 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时, 应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问题进行识别, 做到对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的准确区分, 当一个普通人、组织或者国家向中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 那么首先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识别问题, 也是这个案件案由的定性问题[2].因此, 首先通过对案件的识别作出定性将案件归纳到正确的法律范围内, 从而根据管辖权规则、冲突法规则和实体法规则选择适用正确的法律。对于涉外民事纠纷等案件的识别, 因为此案件涉及到外国的因素存在, 涉及不同的国家, 国家与国家质检的法律对一件事情的定性是不相同的, 因此, 他们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是不一样的, 最终对此案件的定性结果也是不同的。从司法来讲, 大多数国家的法院一般适用法院地法定性, 我国法院也是这样;但有些案件事实和行为和可能会同时吻合两种法律规范的条件, 比如合同与侵权的竞合。在这种情况下, 原告既可以以合同提起诉讼, 也可以以侵权提起诉讼, 一般都是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根据当事人的诉讼来识别, 这也是大多数国家法院采取的做法。值得注意的是, 当事人只能明示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一是要符合司法实际的客观情况。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时, 无论是审理国内案件还是涉及国外纠纷民事案件都是围绕根据当事人所提出的争议来进行的。当事人提出的争议问题可能是程序问题, 也可能是实体问题, 所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将这两种问题归纳到审查的范围中。二是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的区别[3].在国内民事纠纷等案件中, 为体现法理层的本质差异和相对独立的关系, 划分了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因在涉及国外因素的民事案件中也客观存在, 故在涉及国外因素的民事案件中也应区分。三是解决涉及国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在涉及国外因素的民事案件中, 选择法律适用规范的前提就是区分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实体问题是根据存在适用外国法的可能对法律适用规范选择作为依据, 程序问题则通常根据法院地程序法的相关规定作为规定适用。
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法律的适用规范
审理我国国内的民事纠纷等案件只适用我国的法律, 但审理涉及国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时存在选择的问题, 分别为程序法和实体法。对于证据分配规则的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 如果证据划分规定于实体法中, 可以选择适用, 若证据划分规定于程序法中, 则当事人不能选择适用;不是说涉及证据划分规则就一定属于程序法问题, 那么都选择适用我国程序法的规定是错误的[4].涉及到外国因素的民事纠纷等案件的诉讼, 一般都是适用于国际私法, 也就是涉外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与冲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因此国际私法对某一法律的定义也适用于涉及国外因素的民事诉讼范围。
法院审理涉及国外因素民事纠纷等案件时, 需要用到冲突规范选择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加以确定, 从而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我国法院在决定是否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找出适合的管辖权规定来处理[5].首先, 要根据案件的事实识别来确定法律关系, 其次, 法院在决定采用管理权时, 前提必须是没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情况, 比如不涉及外国国家或财产, 不涉及国外或国际组织的外交代表和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
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适用规范的地位和区分法律规范的, 具有特定内在结构并以法律条文或其他形式表现出来的一般行为规范。只要是在中国内进行的诉讼, 无论其适用何处的实体法, 程序法一定是中国的诉讼法。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则存在适用法律的选择问题。法院适用法律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程序法是规定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程序的法律, 比如民事诉讼法等。在涉外案件中, 由于涉及到外国因素, 会造成适用哪个国家法律的问题, 即法律冲突问题, 冲突法就是指在处理涉及国外民事纠纷等案件时如何发现法律、解释法律并将其应用于案件。在司法实践中, 冲突规则的适用与否是在审理国内民事案件和涉外民事案件时的最大不同。审理涉及外国等因素的民事案件在冲突规则的指引下所适用的实体法, 而法院审理国内案件直接适用我国的实体法规则。常见法律适用规范包括法律定义规范、法律适用规范、适用范围规范、选择规范、冲突规范。其中, 法律适用范围规范指的是在在时间、空间等效力范围的规范, 冲突规范指的是冲突法中规定涉及国外的某一国家民事关系应适用哪种法律的规范。
四、结语
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及国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时, 应根据当事人提出的争议、案件的真实性等来确定案件的争议重点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是程序问题, 例如管辖权的问题, 也可能是实体问题, 例如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未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问题的识别未明确规定的前提下, 首先是要对当事人提出的争议的问题进行识别, 从而区分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对于涉及国外因素的民事案件中的实体问题, 应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范作为导向, 对于程序问题, 应根据我国程序法的法律适用规范的引导, 适用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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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慧婷。 C语言教学中程序设计能力培养的探讨[J].电脑知识与技术, 2016, 12 (15) :170, 172.
[3]刘芳。行政诉讼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及其问题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8, 31 (7) :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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