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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与法治教育融合路径探讨

时间:2019-09-27

  摘要: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德育与法治教育融合是为了适应教学内容的变化,由过去的注重学生技能转化为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应采取专题式教学法将教材内容转化为教学体系,充分运用案例法让学生理解道德与法律的联系,帮助大学生通过遵循道德与法律两大社会规则,树立道德与法律融合的思维模式。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 德育; 法治教育; 融合;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德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基础

  (一)基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的分析

  关于德育与法治教育的内容主要体现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该课程的主要目标为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故以该课程为例进行说明。其教材内容为帮助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继承爱国传统,领悟人生真谛,理解和践行道德,树立法治理念,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等。

  通过对教材内容的审视不难发现,不少章节体现了德育与法治教育融合教学的必要性。如在绪论就提出道德与法律同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两者之间既紧密联系,又相互促进。明确本课程能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提出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决定人们的行为目的和方向。其他章节中如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都单独或者共同强调了道德与法律或者两者的相互作用。在第六章中更是着重强调了这一点,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与德治是治国理政的两种必要方式,两者相辅相成。应该让学生理解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意识到两者既有区别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让学生意识到这两大社会规范对于个体综合素质提升的影响及约束,更好地实现对受教主体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行为的调整。

  (二)基于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内涵

  素质教育是指一种以提高受教主体综合素质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它重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而素质教育最为基本的依旧是人的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这是各项指标的基础与根本,这两条标准主要依赖于个人的价值观和行为选择。而对于作为人行为指引的价值观来说,德育与法治教育的结合是更为有效的手段。

  现代高校教育越来越偏重于知识技能的培养而忽略学生道德品质的塑造,更鲜有提及学生法律素养培养,道德与法律两大社会规范的有效预防和约束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过分注重人才培养的"工具性"而忽略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这导致对个人品行的重视越来越少,个体行为不道德现象频发,社会犯罪率不断上升。更令人担忧的是不良行为不仅仅出现在青少年时期,更因个人社会成熟度的不断深化导致不道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隐蔽性、行为的多样性,这会给社会带来更深层次的伤害。关注素质教育是基于对个人发展的基本内涵的重视,故应提倡多种教育方式并进,德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不失为一种刚柔并济的手段。

  (三)基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将"增强全民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任务。十八届五中全会也围绕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再次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纵观整个大学教育体系,除了法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的学生能接受法律基础教育的平台多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少量为法学专业教师开设的法律知识公选课,其他接触到法律的途径微乎其微,对于道德与法律这两大社会规范的共性及区别更是知之甚少。就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内容来看,我国的立法内容立足于国情,道德入法现象比较常见,尤其是与公民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民商法内容更常基于公序良俗、生活习惯的基础上制定。故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将道德与法律的概念给学生厘清,并在此基础上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能理解法律的内涵,知晓立法的背景,更能使他们内心产生信服感,树立起法律信仰,让他们能够依法办事,并自觉地用道德与法律的双重标准来约束自己,以达到普法惠民的效果。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这个提法中有对于公众诚信度的关注,以往对于诚信更多的是通过道德的约束,但是在人们趋利之心与道德的较量中,许多人仍然表现为一个忠实的"经济人",即缺乏规则约束和正确信念的支持,以最终利益为目的来不断调整自身行为,以达到降低成本和使收益最大化的目的,这种无限利己行为的结果难以乐观。此次,能将道德难以约束但是源于道德评价体系的内容融入立法的视野中,实为行之有效的举措,也将进一步引发我们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德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思考。

  二、德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基本思路

  (一)采用专题式教学法

  专题式教学是通过重构教材内容和改革教学方法,把学科知识的理论性、科学性和系统性与思想性、现实性和针对性相结合,以此来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教学模式[1].这种做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尤为重要,可以将课程体系经过重新编排,形成思想主线明朗、内容新颖翔实、形式丰富多彩、个性创新鲜明的教学体系。在具体设计专题时应当严格按照教学目标进行编排设计,既要立足于教材,又要超越教材,将教材吃透吃准,并紧扣德法相依的主线,将内容重新进行整合,将教学设计目标融入教学内容中。具体而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可分设为七个专题。第一讲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现中国梦,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第二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道德与法律的双重约束作用;第三讲为追求远大理想,坚定人生信念,实现中国梦;第四讲为弘扬中国精神,爱国中的德与法;第五讲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中的"德"与"法";第六讲为学习与践行道德,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第七讲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如此设计,可以巧妙地将散落于各个章节中的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内容拾掇起来,并坚持以此为主线进一步做出教学设计。始终让学生把握这两大社会规范,自觉将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既有道德软规则的驱使,又有硬底线的法律的规范,这对塑造大学生正确人的生观有积极的引导及约束作用。

  (二)充分运用案例素材让学生理解道德与法律两大社会规则

  多数大学生具备简单、强烈的是非善恶区别能力,这种能力源于自幼儿时期就开始的道德教化,但随着社交圈的进一步扩大,随着社会物质利益的不断诱惑,其道德观也不再体现为稳固性,而是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此时,带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制度就可以适时、适当地延伸至道德作用发挥不到的盲区。对道德与法律两种社会规范的联系及区别,很大部分学生仍存在认知的空缺而无法辨析,甚至很多学生没有认真地去关注和思考这个问题。这会让他们在处理社会关系时出现辨识的错误,从而导致社会规范适用的紊乱。这种紊乱是可怕的,往往会在适用法律的时候错误地用道德来指导行为,或者是将道德认为是某种"臆想"的法律规范。对道德与法律进行辨析,尤其是用社会关联性强的、学生兴趣聚集的、如家常事务般亲切的案例素材在课堂上传递信息,这种做法是可行且有效的。笔者在上课的时候,就设计了如下案例来给学生进行讨论分析。

  王小强是一名肿瘤科医生,张大姐因为患肝癌晚期住院,进入弥留阶段后痛苦不堪,故再三要求王小强医生给其进行安乐死。王医生基于对她的同情,同意了她的要求,对其实施了安乐死。试从道德与法律的角度评价王医生的行为。

  这个案例的设计是抓住了学生对于道德与法律认识中的混淆点,直白地将道德与法律的冲突摆在学生面前,道德抑或法律,这可以直接引发学生的思考。设计本案例的目的,一是可以将道德与法律进行区分,二是可以让学生了解二者之间的联系,三是可以培养学生社会规范中法律优先适用的思维。教师可以对他们的讨论结果进行分析引导,王医生的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值得颂扬的,因为他此举是为了给即将死亡的病人减轻痛苦;但是他的行为却是违反法律的,因为我国立法尚未承认"安乐死"的合法性。这就是典型的道德与法律的冲突,也是"好心办坏事"的特例。经过学生的思考及教师的点拨,学生可以把握道德与法律的联系,也能意识到二者的区别,否则,一念之差就会导致错误的行为,彼之蜜糖吾之砒霜,理想认知及意念的不同,行为结果可谓是天壤之别。

  (三)注重培养学生道德与法律融合的思维模式

  人具备信息接收、信息储存、信息消化重组、信息输出的各种能力,最终在人的内心会形成一定的思维模式,这是客观事物的一般属性和内在联系在人们头脑中概括的间接的反映过程。它所反映的是主体对事物的本质特征和一般规律的认识,这种认识直接决定了主体的行为输出,并能最终影响社会关系。所以有必要在大学时期培养学生的思维模式,培养他们合法理性的待人处事方式,而这种制约主要取决于道德与法律。"道德与法律相互融合能对大学生行为进行有效调整。"[2]人类幼年时期所接受的教育多关乎于道德,社会公众的核心价值观及舆论压力会对于人的人生观形成有直接的联系。进入求学阶段,道德教育进一步加深加强,学生"零星式"地接触到了法律,了解到法律为道德的底线,当两者冲突时,应以法律准则优先,当符合底线标准的时候,则自觉遵循道德的约束,进行自我行为的升级与升华。这符合我国"依法治国"方略,是成熟公民在形成内心评价标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四)以践履深化指引学生行为并最终转化为内心准则

  "知行合一"要求学生思维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解层面,思想指引行为,行为反哺思想,通过践行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意识进行思辨,孰是孰非、好坏善恶等标准在正确的思维指引之下体会得更为充分、准确,能够将自己的观点与现实正确融合,在纷繁复杂的各种信息、观点的冲击下能维系自身的价值观,形成冷静且理性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真知的良好模式。首先,在课堂上要对学生进行问题探索的引导,结合社会热点道德与法律关联和冲突的案例,启发他们进行思索并各抒己见、分析事实,辩证对社会规范的选择适用进行探析,这是课外实践的基础,即稳固他们的社会规范适用的思维模式。其次,丰富课外实践方式,活动设计的核心为道德与法律的理解与运用。比如设计寻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讲述事件中的道德与法律。又如在食堂开放日组织学生参观,介绍食品安全知识,尝试让学生分析食品安全问题与道德法律的关系。及时利用学校或者外校的固有资源进行普法教育,开展现场咨询、普法讲座等形式,并及时掌握分析各校各专业学生的特点,内容、形式可以多样,帮助学生以体验式教学方式感知两种社会规范在调整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让学生明白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并能准确理解和加以选择适用,最终形成稳定的价值体系,成为内心充满正义及具备高法治素养的人才,成为新时期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 于洪霜。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专题式教学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 (5) .
  [2] 黄滢。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基于德育与法治教育融合互动的角度[J].大学教育,201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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