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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窦天章形象注定了窦娥的悲剧

时间:2019-10-17

  摘    要: 近现代备受关注的《窦娥冤》, 并非金元剧坛上特别引人关注的剧目, 却成为一段时期内金元戏曲研究中仅次于《西厢记》的对象。出于对女主人公悲惨遭遇的同情, 几乎没有人对作为父亲形象的窦天章的颟顸昏庸予以探究, 也就不能完全深刻地理解窦娥的遭遇所蕴含的更广泛深刻的时代意蕴。剔除父亲身份后冷静审视窦天章作为官员的一系列不称职的表现, 即使窦娥的悲剧得以昭雪, 窦娥式的悲剧也没有伸张正义的可能, 大量“覆盆之冤”只能靠包拯式“有心正法”的官员来昭雪。

  关键词: 《窦娥冤》; 窦天章; 颟顸昏庸; 窦娥式悲剧;

  Abstract: Snow in Midsummer has attracted sufficient attention from the researchers of the operas of the Jin and Yuan dynasties, only second to Romance of the Western Chamber.Due to the sympathy for Dou’s tragedy, few people have explored the image of her fatuous father Dou Tianzhang, and understood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that Dou’s tragedy took place.Considering Dou Tianzhang’s incompetent performance as a government official, even if Dou was rehabilitated, the similar tragedies like Dou were still unavoidable.Injustice can only be upheld by clear and competent government officials, like Bao Zheng.

  Keyword: Snow in Midsummer; Dou Tianzhang; fatuous; Dou’s tragedy;

  0、 引言

  《窦娥冤》是一部文学作品, 窦娥是一个文学形象。文学作品和文学形象都是时代意蕴的反映, 对文学作品的解读和对文学形象的理解不能就事论事, 应具有宏通的视野和合乎逻辑的论证。

  遗憾的是, 我们对于《窦娥冤》的理解一直局限于窦娥的个体悲剧, 即使认识到导致其悲剧的社会因素, 也没有把它上升到历史社会悲剧的高度去理解。因此, 片面强调了窦娥的反抗精神, 强调剧作对专制社会黑暗面的揭批, 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刻意引导与拔高, 冲击和削弱了研究者从更深层次理解此剧深刻意蕴的努力。这其中的典型一方面是就事论事地、过度饱和地对窦娥形象做连篇累牍的分析, 一方面是对窦娥悲剧负有一定责任的父亲形象———窦天章的选择性赞美和做推卸责任的开脱, 却几乎无人认识到窦天章是和桃杌太守一样的颟顸昏庸官吏。事实上, 只有揭开窦天章形象上的父亲标签, 认真审视其为官的表现与本质, 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窦娥的悲剧不仅仅是个体悲剧, 其堪称是人人难以逃脱的时代宿命———窦娥式悲剧, 《元曲选》本中倾力打造的“秉鉴持衡”的窦天章形象难以令人信服, 因为正是打造秉鉴持衡形象的明刊本指出了悲剧的根源在于“官吏每无心正法, 使百姓有口难言”。

论窦天章形象注定了窦娥的悲剧

  通过文本细读, 尤其是对照不同刊本的《窦娥冤》, 进一步结合更多金元杂剧的文本材料, 可以看出窦娥“冤”就冤在其对宗法社会全部伦理规范的认同和认真践行上, 窦天章伸冤的动机也是避免“辱没祖上家门, 又把我清名连累”。因此, 早在窦娥指责官吏无心正法时就埋下了窦天章颟顸表现的伏笔, 而堪为对比的恰有金元杂剧中屡屡出现的“法正天心顺, 官清万民安”格言, 尤其是塑造了勇于正法、坚持职守的包拯等形象, 于是窦天章的形象就是无心正法的昏庸官员, 而窦娥式悲剧也就成为了那个时代遍地“覆盆之冤”的典型。

  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金元杂剧剧本, 本质上是演出活动完全定型后的产物, 即经历了从最初的记录本到中间的改编本, 最后才是作家编创产生剧本的过程。[1]除了《元刊杂剧三十种》外, 包括《元曲选》本在内的大量明刊金元剧作本质上都是晚期的、经过大幅度改编的宫廷演出本, 以及经过改写的供晚明江南文人在书斋中阅读的案头剧本。[2]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奚如谷曾将《窦娥冤》的三个版本中的两个做了对比, 认为《元曲选》本更重视儒家的道德说教, 而更接近元代人面貌的版本则在经济交换和个人商品化视野下展开故事, 其对自然人性的尊重和强调因果报应的立场也被《元曲选》本有效删除了。[3]尽管明人可以按照其价值观念和阅读的需要予以一定程度的改编, 但尚不至于产生伤筋动骨尤其是改头换面的效果, 也就是说, 我们依然可以在不同版本的结合下朝着更早、更完备信息的方向努力, 尽可能地贴近金元时代演出此剧时的思想意蕴, 在此基础上, 通过结合窦天章的形象全面深刻地认识窦娥式悲剧。

  1、 版本情况及相关研究

  我们首先根据对全部杂剧版本情况的统计数据确定《窦娥冤》在金元杂剧中的位次与价值。根据目前所见材料, 金元杂剧的版本有以下12种:

  1) 《元刊杂剧三十种》;

  2) 顾曲斋本《古杂剧》, 收元杂剧17种;

  3) 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 收元杂剧共计92种;

  4) 《改定元贤传奇》, 南图所藏收录元杂剧六种 (1) 1;

  5) 《古名家杂剧》;今存13种,

  6) 息机子《古今杂剧选》, 今存元杂剧25种;

  7) 尊生馆本《阳春奏》, 收录元杂剧两种;

  8) 继志斋本《元明杂剧》, 现存元杂剧两种;

  9) 明代无名氏编选《元明杂剧》, 收元杂剧三种;

  10) 明代无名氏编选, 丁氏八千卷楼本《元明杂剧》, 收元杂剧19种;

  11) 《元曲选》, 收录元杂剧94种;

  12) 古今杂剧合选 (柳枝集和酹江集) 收元杂剧34种。

  不同刊本所收金元杂剧数量多寡不一, 收录数量最多的是《元曲选》, 共94种, 收录最少的是《阳春奏》, 只有两种。一般认为这些刊本所收录的全部金元杂剧中, 剔除重复者为150种2, 由于《西厢记》版本众多不计入内, 统计149种剧目中的孤本剧目为62种, 两版本剧目45种, 三版本剧目19种, 四版本剧目14种, 五版本剧目五种, 六版本剧目三种, 七版本剧目两种。其中无名氏剧作近50种, 剩余近百部剧作分属近50位金元杂剧作家。“初为杂剧之始”的关汉卿作为所有剧作家中存留作品数量最多者, 除了《金线池》《玉镜台》和《单鞭夺槊》为四个版本外, 《窦娥冤》和《切脍旦》并列有三个版本。根据全部数据来衡量, 有三个版本的《窦娥冤》属于有影响、较受欢迎的剧目。但根据明清大型曲籍如《词林摘艳》《盛世新声》《雍熙乐府》和《南北词广韵选》中没有收录《窦娥冤》的任一唱段的情况看, 此剧在金元时期还不算是特别引人注目的剧作, 说明中后期各版本的《窦娥冤》主要是供案头赏鉴的结论是可以成立的。

  其次, 看一下前贤时俊立足于版本文献, 对《窦娥冤》实际面貌的揭示。这项工作首先由中国台湾地区学者郑骞《关汉卿窦娥冤杂剧异本比较》着手进行[4], 其作品指出《窦娥冤》的《古名家杂剧》本、《元曲选》本和《古今名剧合选·酹江集》本中, 后两者差异甚小。就《元曲选》本和《古名家杂剧》本相比, 不同之处甚多, 约可归纳为五点:一, 《古名家杂剧》本无楔子, 而后者在开头部分添一支曲子划为楔子;二, 《古名家杂剧》本割裂第二折后半部分宾白及曲文入第三折, 而金元杂剧从无如此形式, 《元曲选》本予以订正;三, 《元曲选》本除了增设楔子, 又增饰关目, 尤其较多地添改宾白, 除个别疏漏, 大多较为周详;四, 《元曲选》本在第一、三、四折中都有添改的曲文, 其中第四折添补尤多;五, 题目正名的不同。《古名家杂剧》本为:后嫁婆婆忒心偏, 守志烈女意自坚;汤风冒雪无头鬼, 感天动地窦娥冤。和《录鬼簿》载录的“汤风冒雪无头鬼, 感天动地窦娥冤”一致。《元曲选》本则为:秉鉴持衡廉访法, 感天动地窦娥冤。明显不如《古名家杂剧》本切实周详, 关键是其所更改的重点恰好就是窦天章的形象。具体到各折曲文、宾白、情节的改动之处, 此处不予细列。

  在核对不同版本差异基础上, 做了较多深化和推进研究的是大陆学者邓绍基和美国奚如谷等人。奚如谷的论断已如前述, 邓绍基《从窦娥冤的不同版本引出的几个问题》[5]中, 首先指出《元曲选》本《窦娥冤》的改笔并不都由臧懋循完成;其次认为改变蔡婆被迫再婚的情节出于明人之手;最后结合《元曲选》本所增曲文论述了《元曲选》本《窦娥冤》的优劣。此后又有邓晓东着文探讨了不同版本对剧情人物形象的刻画[6], 从蔡婆改嫁、窦娥对天的看法 (实际是不同时代改编者的看法) 、窦天章形象、剧本结构以及具体细节等五方面, 探讨了异文改笔影响到作品解读等问题的情况, 他指出“如果窦娥不是他的女儿, 不化作鬼魂, 不再三再四地弄灯以引起这位‘廉能’老爷的重视, 那么窦娥的沉冤又怎么能够得雪呢”?邓晓东认为《元曲选》本第四折增写曲文与对白形成的冗长审案过程淡化了悲剧的气氛, 缓解了人们对于窦天章的愤怒, 造成的是一种“秉鉴持衡”的假象。显然, 已有研究中注意到了窦天章形象对解读窦娥悲剧的价值。

  从知网搜索主题词的数据看, 截止到目前, 就《窦娥冤》故事涉及的人物看, 对窦娥 (1 662条) 形象的解读已经处于过度饱和状态, 而且较多为孤立的、意识形态化拔高的评价。对明显属于反面人物的张驴儿父子 (42条) 、桃杌太守 (20条) 和赛卢医 (仅八条) 则研究较少。但在对蔡婆 (55条) 和窦天章 (21条) 形象的研究中, 窦天章受到的关注不仅明显弱于蔡婆, 甚至不如张驴儿父子, 这其实是不应该的。更值得反思的是在既有对窦天章形象研究分析的论文中, 对其查阅卷宗过程中的敷衍怠政、慢惰塞责表现视而不见, 仅因冤魂推动下有了翻案的结局, 居然对其有“清官”的称颂之语[7], 显然一方面是受《元曲选》本题目中“秉鉴持衡廉访法”一语的影响, 另一方面是潜意识中不忍心指责受害者的父亲之移情效应, 还有一点就是以结局下结论而忽视了过程考察。通过文本细读, 我们深刻地认识到, 窦天章形象不仅注定了窦娥作为个体的悲剧, 也是具有社会历史意义的窦娥式悲剧的一个隐喻。

  2、 窦天章与窦娥的个人悲剧

  纵观整个故事情节, 为什么说是父亲窦天章注定了窦娥的个人悲剧呢?

  从故事发展看, 是高利贷驱使赛卢医对放贷人蔡婆狠下杀手, 也正是高利贷逼迫窦天章将女儿抵给蔡婆做童养媳。高利贷只是一种不道德的金融商业行为, 固然不值得认同, 但本质还是参与的双方约定认可了的交易, 属于社会诚信问题的一部分, 不认可此规则的一方完全可以不参与, 没有强迫交易的性质在内, 有限恶行不可以刑责化。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也反映了中世纪欧洲存在过的类似社会问题。因此, 将元代高利贷视为社会伦理失序的表征大加抨击, 乃至于论定高利贷是万恶之源, 其实是上纲上线。

  故事下一步的发展是张驴儿父子的出现, 解救了生命危在旦夕的蔡婆, 却在听闻蔡婆家中只有一老一少两位妇道人家时, 提出了入赘的要求。如果说在急迫情势下蔡婆表态同意属于不得已的应承, 但在危机安然度过后并没有向官府求告, 一则可以认定当时的官府机构存在着人所共知、约定俗成不可更改的懒政、怠政问题, 另一方面不排除处在配偶去世、儿子过世处境中, 当时社会中有一定处世经验的女性都会做出类似蔡婆的抉择, 知道没有男性出头撑持, 赛卢医式的危险始终有其存在的不确定性, 故其对张驴儿父子入赘要求的认可就是一种基于现实的理性判断。但这种老辈人依据社会经验做出的现实抉择, 决不可能为窦娥所认同。因为, 对窦娥的行为模式产生影响的不是其他, 恰是父亲离去之前积年的灌输, 也就是儒家道德伦理的价值观念。证据是该剧第四折, 十六年后阴阳两隔的父女重逢, 冷酷如冰霜的父亲窦天章对女儿毫无来由的这样严斥道:

  我将你嫁与他家呵, 要你三从四德。三从者在家从父, 出嫁从夫, 夫死从子。此乃为之三从。四德者事翁姑, 敬夫主, 和妯娌, 睦街坊。此乃为之四德。今乃三从四德全无, 刬地犯了十恶大罪。常言道, 事要前思免劳后悔。我窦家三辈无犯法之男, 五世无再婚之女。既将你出嫁从夫, 便习学廉耻仁义, 全不思九烈三贞, 到 (倒) 犯了十恶大罪。你辱没祖上家门。又把我清名连累!快与我细说真情, 不要你虚言支对。莫说的半厘差错, 牒发你城隍祠内。我着你永世不得人身, 我把你罚在阴山, 永做饿鬼。

  我们看到的是宗法社会中的父权高压下, 不分青红皂白、不究是非曲直、相见即如仇人、毫无情理的劈头盖脸的指斥, 盛气凌人的责备, 冷酷无情的诅咒。难道身为父亲, 私下里与女儿的重逢, 就不能更有人性一些吗?但联系更多的文学作品来看, 我们也不能全怪金元杂剧中这样的父亲形象, 因为这就是严父文化的写照。例如明代戏剧的巅峰巨作汤显祖《牡丹亭》中, 还魂重生的杜丽娘仅因为未得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程序认可, 就被父亲杜宝深深厌恶, 其与柳梦梅的结合必须得到皇帝的认可方有保障, 即使如此, 生身父亲杜宝还是要求金瓜武士除此妖孽!相比之下, 再次见到女儿的母亲, 虽然也惊惶于再生的杜丽娘究竟是人是鬼, 但最终还是亲情战胜了恐惧, 一把搂过女儿说道:“儿呵, 便是鬼, 娘也舍不得去了。”此情此景, 令人泪奔。同样堪为对比的是清代吴敬梓《儒林外史》中塑造的王玉辉形象, 在三女婿去世后, 听说女儿要为对方殉死, 居然说:“我儿, 你既如此, 这是青史上留名的事, 我难道反拦阻你?你竟是这样做罢。我今日就回家去, 叫你母亲来和你做别。”为着“青史留名”四个血淋淋的字, 父女亲情荡然无存!同样, 为着祖上家门和个人清名, 窦天章形象和父亲的身份在此刻同样发生了狰狞的扭曲。这种父亲究竟会对女儿进行怎样的工具化灌输, 可想而知。

  我们看到, 该剧第一折在蔡婆接纳了张驴儿父子, 甚至要求窦娥随顺张驴儿成亲的要求时, 窦娥对蔡婆的挖苦乃至指责全是基于这样的道德和价值观念。问题在于, 如果不是坚守这样的价值观就不会导致接下来的局面, 即为了得到窦娥, 张驴儿决定毒死蔡婆, 却无意中害死了自己的父亲。张驴儿父亲的中毒身亡带给窦娥的是飞来横祸, 因为真凶张驴儿此时反而具有了受害者的身份, 并据此要挟窦娥再嫁。根据古名家本窦娥冤的题目正名中“后嫁婆婆忒心偏”这句话看, 蔡婆将有毒而己不知情的羊肚儿汤给张驴儿父亲喝, 不仅证实了蔡婆再婚, 还表明了二人具有了成为老来伴的情意。即便如此, 在羊肚儿汤的递交情由与环节中, 蔡婆仍有义务述明原委, 作证开脱窦娥的责任, 以待官府深入勘验。但根据故事接下来的情节看, 蔡婆在此事上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 直接导致了窦娥的人生悲剧, 故曰“忒心偏”。

  古名家本题目正名中的“守志烈女意自坚”, 正是通过儒家伦理道德价值观作为窦娥与蔡婆形象的对比, 揭示出窦娥在悲剧第一环节最重要的形象特征。只是窦娥肯定想不到蔡婆会是袖手旁观的态度, 而自小接受的教育使她坚信自己的守贞立场无误, 毕竟, 还有国家司法权力机关可以作为自己的依靠。所以, 在面对张驴儿提出的官休还是私休的刁难与威胁时, 毫不犹豫地说道:“我心上无事。情愿和你见官去。”

  社会和人性的复杂, 决定了每个个体都会在某种情势下处于特别孤立无援的境地, 此时能够对个体施以救助的就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政府机构, 尤其是面临纠纷时人人必然求助的司法机构。古今中外, 概莫能外。因此, 窦娥作出的这一决定完全正确, 问题在于执行司法的人会如何履行其职责。结果我们看到桃杌太守如何断案呢?简单说就是信原告, 信被药死父亲的张驴儿, 信“人是贱虫, 不打不招”, 但在重刑之下, 窦娥仍抵死不招, 直到最后桃杌还是通过要挟毒打蔡婆获得了认罪口供。窦娥的招供是对世界绝望、万念俱灰的招供, 是善良的天性为了婆婆安危、牺牲自己的招供。这样毫无缺陷和过错的人居然被开刀问斩, 表明国家司法机关已经因为官员的颟顸昏庸成为摆设, 还会有更多层出不穷的冤案发生。

  窦娥没有错, 是谁错了呢?赛卢医有错, 蔡婆有错, 张驴儿罪不可赦却是受害者的身份,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决策却出自一个颟顸的桃杌太守, 冤案最坚强也是最后一道屏障竟是如此不堪考验。倘若窦娥没有接受儒家道德观塑造, 只是一个苟活于现实中的女子, 作为童养媳, 甚至从基本的人性需求出发, 也会按照恩养自己的婆母的要求随顺了张驴儿的要求, 那后面的故事断无从谈起。然而, 很多冤案之冤并不在于恶人是否被惩治, 而在于事件本身对当事人的信仰和价值观的摧毁, 司法机构不仅仅是为了纠正冤案、惩治恶人, 还是对人们信仰与价值观的最厚实的终极保障。当现实社会的终极保障反过来成为冤案的最后推手时, 窦娥怨天怨地是必然的。只不过, 《古名家杂剧》本中窦娥的唱词没有《元曲选》本那样激厉, 但却更符合真实的情境:

  【正宫端正好】没来由犯王法, 葫芦提遭刑宪。叫声屈动地惊天, 我将天地埋怨。天也, 你不与人为方便。

  【滚绣球】有日月朝暮显, 有山河今古监。天也, 却不把清浊分辨, 可知道错看了盗跖颜渊。有德的受贫穷更命短, 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也, 做得个怕硬欺软, 不想天地也顺水推船。地也, 你不分好歹难为地。天也, 我今日负屈衔冤哀告天。空教我独语独言。

  儒家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就是当时的天道, 所以当我们说窦天章注定了窦娥的个人悲剧时, 还只是其悲剧的一面, 另一面就是如桃杌太守一类官僚的敷衍塞责, 消极怠政。因此, 窦娥的冤屈不仅仅是被诬陷为杀人犯的冤, 更是死于无所作为的司法怠政之冤。遗憾的是通过第四折, 我们看到的窦天章形象没有丝毫胜过桃杌太守表现之处, 而这才是窦娥冤之所以成为大悲剧的更深刻所在。

  3 窦天章与窦娥式悲剧

  我们首先引录《古名家杂剧》本《窦娥冤》的第四折, 看一下窦天章是一个何等颟顸昏庸的敷衍懒政、消极怠政之官:

  [张千点灯下, 天章]我将这文卷先看几宗咱。一起犯人窦娥, 将毒药致死公公。好是奇怪也, 我才看头一宗文卷, 就与老夫同姓。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悪, 俺同姓之人, 也有不畏法度的。这是问结了的文书, 不看他罢。我将这文卷压在底下, 别看一宗咱。

  ……

  [旦虚下, 天章醒科, 云]好是奇怪也。老夫恰合眼, 梦见端云孩儿恰便似在我跟前一般。我再看这文卷咱。[魂过, 做弄灯科, 天章]好奇怪也。我正要看这文卷, 怎生这灯忽明忽灭的。张千也睡着了, 我自己剔灯咱。[做东边剔灯科, 魂番文卷科, 天章]我剔的这灯明了也, 再看几宗文卷。一起犯人窦娥药死公公, 好是奇怪也, 这一宗文卷我为头看过, 压在文卷底下, 怎生又在这上头。几时问结了的, 还压在底下, 我别看一宗文卷。[魂弄灯科, 天章]好是奇怪也, 怎生这灯又是半明半暗的, 我再自己剔这灯咱。[做往东边剔灯科, 魂翻文书科, 天章]我剔的这灯明了, 我另拿一宗文卷看咱。一起犯人窦娥药死公公, 呸!好是奇怪也。我才将这文书分明压在底下, 老夫刚剔了这灯, 怎生又番在面上, 莫不是杨州府后厅里有鬼么?更无鬼呵, 这桩事必有冤枉。将这文卷再压在底下, 我别拿一宗看咱。[魂弄灯科, 天章]实是奇怪也, 怎生这灯又不明了。又这等忽明忽暗的, 敢有鬼弄这灯, 我再剔一剔去。

  剧中第四折窦天章自报家门为“廉能清正, 节操坚刚。谢圣恩可怜, 加老夫两淮提刑肃政廉访使之职, 随处审囚刷卷。勅赐势剑金牌, 体察滥官污吏”。表明刷卷是其职司所在, 本应严肃对待, 结果却是“问结了的文书, 不看他罢”, 而接下来所看必然仍是问结了的文书。因此, 这种“刷卷”必然是形式主义案牍作风, 尤其令人心寒的是, 窦天章确信自己把窦娥卷宗放到了一边, 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敷衍与消极履职的不当。当窦娥的魂灵连续三次弄灯, 借机翻好文书, 一再使他重视卷宗内容细节、疑点时, 他也是无动于衷。因此, 戏剧才安排了冤魂自述的情节, 即冤案得以昭雪并不是依靠窦天章的尽心尽责, 而是通过窦娥冤魂的意志来推动和实现。

  如果戏剧作品对窦天章持肯定态度, 完全可以设定为勤政认真的形象, 丝毫不影响窦娥冤魂的出现, 即使窦娥现魂, 戏剧也可以按照慈父模式刻画窦天章, 使他的翻案更有力量和可信度。所以, 这种否定窦天章形象的演出方式绝对不是为了制造科诨效果, 如果说桃杌太守出场时对告状人下跪具有讽刺之意, 那剧中窦天章自我表白的“廉能清正, 节操坚刚”与其实际表现出的怠政敷衍行为, 不仅具有讽刺之意, 更显示了戏剧对当时社会司法机构的彻底绝望。显然, 该剧在第四折设置窦天章消极敷衍刷卷, 一方面揭示了其本质和桃杌太守之流并没有太大不同, 另一方面是通过窦天章之敷衍消极表达对当时大量司法官员“无心正法”行为的谴责之隐喻。

  《古名家杂剧》本《窦娥冤》的第四折重点在于表现窦娥冤魂通过自己的意志推动昭雪, 此即题目正名中“冲风冒雪无头鬼”的意蕴所在。但《元曲选》本为了适应明代已经变化了情况, 刻意强化了窦天章的审案过程, 虽然导致了叙事冗长, 却突出了明代需要表现的“秉鉴持衡”的政治主题。正如在《元曲选》本第三折增补的【耍孩儿·一煞】唱词中, 我们看到了与第四折刻画窦天章消极敷衍懒政意蕴相一致的表述:“这都是官吏每无心正法, 使百姓有口难言。”这一表述虽然出现在较晚的明人增改本中, 实际却是金元杂剧中常见的表述, 也即反映了那个时代民众共同的心声。例如李直夫《虎头牌》杂剧第三折:“可不道法正天心顺, 你甚的官清民自安”;马致远《陈抟高卧》杂剧第二折:“幸然法正天心顺, 索甚我横枝儿治国安民”;佚名杂剧《冤家债主》第四折:“法正天须顺, 官清民自安。妻贤夫祸少, 子孝父心宽”;关汉卿的《哭存孝》第二折就有这样的表述:“常言道法正天心顺, 官清民自安。他那里家贫显孝子, 俺可便各自立功勋”。因此, 窦娥哀告天地祈求官员有所作为的前提是有廉能官员, 即只有廉能官员才能正法, 才会保障社会上出现张驴儿之流恶人时, 好人不蒙冤受屈。这也就是为什么金元杂剧中会将包拯 (包括王修然) 作为清官的典型, 形成一类特有剧目的原因。

  就张驴儿诬告窦娥的情形看, 颇类似于《灰阑记》中富翁马均卿正房与小妾张海棠争夺小孩的情况, 但该剧突出了包拯的智慧, 使此案得到了公正的判决。而在《元曲选》本《窦娥冤》中, 我们看到刻意营造的窦天章“秉鉴持衡”“廉能”判案, 居然始终未曾动用蔡婆作证, 而要冤魂出来指证:

  [窦天章云]这药死你父亲的毒药, 卷上不见有合药的人, 是那个的毒药。[张驴儿云]是窦娥自合就的毒药。[窦天章云]这毒药必有一个卖药的医铺, 想窦娥是个少年寡妇, 那里讨这药来。张驴儿, 敢是你合的毒药么。[张驴儿云]若是小人合的毒药, 不药别人, 倒药死自家老子。[窦天章云]我那屈死的儿嚛, 这一节是紧要公案, 你不自来折辩, 怎得一个明白, 你如今冤魂, 却在那里?

  当张驴儿强词夺理说“若是小人合的毒药, 不药别人, 倒药死自家老子”时, 只要审问蔡婆有关有毒羊肚儿汤的递交情由与环节, 结合窦娥的口供即可形成不利于张驴儿的局面, 接下来追究合药环节, 少年寡妇窦娥便可以排除, 案子终将真相大白。所以, 不是剧作不可以这样设计, 而是因为剧作本身对窦天章做了和桃杌一样的形象定位:无心正法的颟顸昏庸之官。

  关于桃杌究竟是贪官还是昏官, 相关研究已经论证了桃杌何以是昏官, 以及将其设置定位为昏官的深刻意义:案件的审理, 是封建社会里常见的程序, 桃杌使用的手段, 也还是封建社会的官吏审案时常用的手段, 甚至有些清官也对犯人进行严刑拷打。所以说, 桃杌仅以昏官的面孔, 判决了窦娥的斩刑, 就更为深刻地暴露了封建社会司法制度的腐败和反动, 官吏队伍的昏聩以及社会制度与人民为敌的本质。统治者自己撕碎了人民对官府存在的———点幻想。显然还桃杌以“昏官”的本来面目, 更能发人深思, 并具有较普遍的意义。[8]

  在第四折中可以看到, 作为肃政廉访使的窦天章最终决案时给桃杌太守定的罪名是“刑名违错”而非贪污受贿, 这也可以说明剧作的意图所在是谴责官场昏庸, 百姓有苦难言, 有冤难诉。由于剧作本身对当时的司法机制完全失望, 所以即使为了首尾呼应设置了窦天章的出场, 且设置其身居肃政廉访使的高位, 甚至经其之手实现了对窦娥冤案的昭雪, 却始终没有美化其形象, 显然是将其当作一个因群体昏聩、无所作为而导致对当时覆盆之冤遍地的官员的隐喻。

  《元典章·刑部》曾记载大德七年 (1303年) 审理的冤狱达5 176起, 管中窥豹, 可想而知当时的司法无序状态已严重到何种程度。《窦娥冤》中的窦天章作为窦娥的生身父亲, 是在冤魂意志推动下, 在为了“祖上家门”和自己的“清名”不受连累的衡量中, 才毅然为女儿昭雪冤案的。问题是在现实生活中, 什么人还会有这等幸运呢?排除窦天章的父亲身份, 恢复他颟顸昏庸的本质, 不仅可以看到凭借口是心非在官场中风生水起, 仅用十六年时间就从“一举及第”到“官拜参知政事”, 进而作为钦差巡按各地的奸猾之官的诀窍, 还可以看到其刷卷时也是尽可能回避已结之案, 免得得罪他人, 连累自己, 其自私的本质和误会女儿杀人而恶毒咒骂的嘴脸并无本质不同。窦娥的悲剧已不仅仅是一个具体而微的案例, 它影射了当时大量无从昭雪的覆盆之冤, 这些冤案摧毁的是人们对社会上鼓吹的伦理道德观的信仰和对官府司法的信任。为了使蒙冤受屈之人得以伸张正义, 金元杂剧中便出现了包拯判案类剧目, 这绝非偶然, 恰好可以作为类似一枚硬币的正反面, 相互关照和审读。

  冷静而客观地审视窦天章为窦娥昭雪伸冤的全过程及其本质, 才能使我们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当时社会的黑暗程度及其根源所在, 也才能使我们更进一步地认识到关汉卿作为一代剧作家的思考之深邃和笔触之力量。

  参考文献:

  [1]元鹏飞.金元杂剧勃兴的演剧根源探论[C]∥戏曲研究 (第105辑) .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 2018.
  [2][美]伊维德.我们读到的是“元”杂剧吗[J].宋耕, 译.文艺研究, 2001 (3) :97-106.
  [3][美]奚如谷.臧懋循改写窦娥冤研究[J].张慧英, 译.文学评论, 1992 (2) :73-84.
  [4] 郑骞.关汉卿窦娥冤杂剧异本比较[C]∥景午丛编 (全二册) .北京:中华书局, 1972.
  [5] 邓绍基.从窦娥冤的不同版本引出的几个问题[C]∥中华戏曲 (第15辑) .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 1993.
  [6]邓晓东.世间两种窦娥冤——窦娥冤版本比较[J].艺术百家, 2005 (1) :69-73.
  [7] 向彪.视角的错位导致错误的解读[J].中央戏剧学院学报, 2007 (1) :71-78.
  [8] 李奉戬.昏官乎?贪官乎?——谈窦娥冤中桃杌的形象[J].雁北师专学报, 1986 (1) :18-21.

  注释:

  1 《改定元贤传奇》另有台湾故宫博物院藏七剧目版本, 第七个剧目名称未公布。
  2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对《元杂剧研究概述》 (宁宗一、陆林等, 天津教育出版社, 1987年版) , 所编“元杂剧现存剧本目录索引”和中国台湾地区《全元杂剧》 (杨家骆主编, 世界书局, 1985年版) 剧目的综合统计。《全元杂剧》初、二、三编加外编《风云会》杂剧总目与《元杂剧研究概述》统计的152种吻合, 但实际数目按定为149种的原因在于另有四剧分两组为《全元杂剧》和《元杂剧研究概述》各自收录:《全元杂剧》收录《孟母三迁》和《诸葛论功》;《元杂剧研究概述》则收录了元曲选本《冯玉兰》和《来生债》。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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